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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7-04 浏览量:1245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促进教育公平,服务我校教职工,保障子女入学,稳定教师队伍。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要求,持续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。根据鄠邑区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要求,经与鄠邑区教育局深入洽谈,现就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23年适龄儿童入学年龄要求

1)小学段2017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以前出生的非鄠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。

2)幼儿园段2019年9月1日--2020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以前出生的非鄠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。

二、资格审核需查验材料

(1)适龄入学儿童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,且入学儿童户口必须随同父母。

(2)适龄入学儿童出生证

(3)适龄入学儿童的疫苗接种卡(或疫苗接种本)

(4)适龄入学儿童父母的身份证

: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+复印件一套,复印件学校将留存不返还;户口簿复印首页(含户籍地址)、户主页、父母及子女相关信息页。

三、相关说明

1)在校教职工必须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,工程系列必须为工程师以上。

2)新生入学所需资料一律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复印件将用于备查不予退还。

3)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与招生政策不符的,取消相关资格。学校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。

4)子女父母双方均为我校教职工的,只需一人填写。

5)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填写2023年随迁子女报名入学登记表(附件),相关资料提交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,逾期不予办理。

人:王小妮

联系电话:13488192988

联系邮箱:376320948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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